河南省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收工作于9月10日启动。您需要知道以下事宜:

1. 集中缴费时间:2023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
2.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
3. 缴费渠道:税务部门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4. 线上缴费: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豫事办、蚂蚁保险、银行等渠道进行线上缴费。
5. 线下办理: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其他地区居民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银行、代收点等进行缴费。

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

有关待遇享受政策:

1. 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享受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待遇。
2. 在延长缴费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享受待遇等待期后至12月31日的相应医保待遇。
3. 除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外,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
4. 各地具体事宜,请以各地医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下发有关的通知、通告为准。

下载“漯河发布”APP,了解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