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根据《2023年黄陵县电子消费券发放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时间、对象及标准
(一)消费券发放时间:2023年12月28日—2024年2月29日(以实际活动上线时间为准)。
(二)参与企业在黄陵注册的成品油零售、餐饮、服装百货、超市零售、地方农特产品、家居家电家装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均可报名参与。
(三)申领对象:参与黄陵县电子消费券活动的成品油零售、餐饮、服装百货、超市零售、地方农特产品、家居家电家装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消费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的消费者(不包括企事业单位以及团购消费者)。
(四)申领标准:
1. 30元面值加油消费券:满200元立减30元;
2. 50元面值餐饮消费券:满200元立减50元;
3. 30元面值餐饮消费券:满100元立减30元;
4. 50元面值百货服装消费券:满300元立减50元;
5. 20元面值超市消费券:满100元立减20元;
6. 30元面值地方特产消费券:满100元立减30元;
7. 200元面值家居家电家装消费券:满2000元立减200元。
(五)本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过期失效作废,活动主办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进行补偿。

二、兑付流程
(一)消费者在“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延安市”—“黄陵县电子消费券”页面领取消费券。
(二)消费者在参加活动的成品油零售、餐饮、服装百货、超市零售、地方农特产品、家居家电家装等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消费,付款时通过“云闪付APP”动态付款码支付,享受立减优惠。
(三)消费券每日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四)用户需下载“云闪付APP”,在活动中需将APP升级到最新版本,并在领券后,在“云闪付APP”—“我的票券”中查收电子消费券。
(五)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用户在使用电子消费券期间,在参加活动的商户处使用“云闪付APP”动态付款码支付,享受优惠。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发放的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7天,过期失效作废,活动主办方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用户进行补偿。
(二)如果发生退款和撤销交易,用户实际支付金额退回扣款银联卡中,且已使用过的消费券将不再返还用户,该次优惠次数视为已使用。
(三)用户需保证使用真实账户,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四)用户需遵守电子消费券使用规则,如出现违反规则行为,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回滚至总票券池,用于后期电子消费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