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湘人社政策直通车 城乡居保篇 蒸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 人社服务民生 · 民生情系人社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具有本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不属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政策依据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衡政发〔2014〕34号) 办理地点 所在村、社区办理 人社服务民生 · 民生情系人社 问:残疾人有没有优惠政策? 答:本区贫困监测对象、重度残疾(残疾一级、残疾二级)、低保人员、特殊供养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为其代缴最低缴费档次100元/年保费。 政策依据 《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 办理地点 蒸湘区政府大院政务大厅6号窗口 人社服务民生 ·
蒸湘人社政策直通车·城乡居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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