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高端蓝色商务会议邀请函医疗医学展会论坛峰会大气邀请函模板活动邀请技术交流互联网科技,关于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2023.07.15政策解读救助对象根据《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救助原则属于地管理原则临时性救助原则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对年满16周岁无精神障碍或智力残疾迹象的受助人员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救助原则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流浪乞讨人员自愿受助且符合救助条件的经县救助管理站核实情况后提供无偿救助本人拒绝求助或不愿接受救助的救助管理部门不得强行实施救助救助管理站不得向受助人员及其家属收取救助费用也不得组织受助人员从事生产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