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典”】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宣 电话:0990-6983857 6917148 每日一“典” 每日一“典” 禁止高利放贷 2018年8月,长沙某高校陈同学通过网贷平台贷款2万元。 因无收入来源,对于高额利息,很快就无力偿还,并被迫向其他多个借贷平台贷款,以贷养贷,窟窿越来越大。 直到2019年4月向公安机关报案时,陈同学的父母已帮其还贷26万余元,但债务仍然没有还清。 民【合同编】 法典 朋友借钱,利息怎么算?终结高利贷! 典型案例: 禁止高利放贷 民 【合同编】 法典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t\t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t\t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t\t自然人之间借loan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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