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在无锡市,对于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如果从事灵活就业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以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包括:一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二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个人缴纳的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费用的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享受期限为三年,最长可延长至五年。初次享受补贴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和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满再次失业并重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从事灵活就业的,仍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办理途径包括线上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办理,以及线下向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这个政策旨在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提高其生活质量。
标题: 无锡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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