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颁布,并进行了五次修订。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确立了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指导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顶层设计上做出战略部署,形成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十一个坚持提出的“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等”,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

法治实施体系更加高效,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把宪法实施提到新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制度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权在法治轨道上行使。

法治监督体系日趋严密,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机制。加强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

法治保障体系更加有力,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思想地位。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法治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

党内法规体系日益完善,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党章,明确强调“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章修正案作出“两个确立”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