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知识学习小课堂 - 党建教育知识答题活动 - 中国石化湘潭石油分公司 第三期
知识点1:党的二十大主题
大会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知识点2:党费收缴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2023党费缴纳标准如下:
- 党员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
-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
- 10000元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知识点3:党费计算基数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知识点4:党费计算基数不包括以下项目
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含个人和单位缴纳部分),职业年金、企业年金,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取暖费、防暑降温费、物业费等改革性补贴,以及针对少数地区、部分单位、特殊岗位、部分人员发放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党员的绩效工资中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应列入党费计算基数,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企业人员党员不定期、非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科研人员党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取得的奖励和报酬,不列入党费计算基数。
知识点5:中国石化职工处分规定
第五节 违反廉洁从业要求行为的处分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
1. 利用工作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用本企业、关联企业财物、客户资产;
2. 利用加油卡等预付卡套现套券等谋利;
3. 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取、摊派财物,或者在管理服务活动中故意刁难、吃拿卡要;
4. 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者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履职;
5. 纵容、默许亲属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的;
6. 违反境外项目佣金管理规定决定佣金事项,购买缺乏实质内容的咨询服务,或者以大额现金支付佣金,以佣金名义牟取私利。
知识点6:中国石化职工处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对违规违纪违法、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职工给予政纪处分的活动。第五十六条对因履职不当导致信访问题发生、未按相关规定处理信访事项,损害信访人合法权益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留用察看或者开除处分。职工在信访过程中滋事扰序、缠访闹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或者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本规定第二十八条处理。第二十八条职工有违法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须追究政纪责任的,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知识点7:
中国石化湘潭石油分公司党政小课堂-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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