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对包头市“一个创新、三个实现”重要指示,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运行。我们聚焦增收节支,财政运行稳中有进!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6亿元,同比增加27亿元,增长15.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474.9亿元,同比增加79.7亿元,增长20.2%。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达到236亿元(剔除固定基数),同口径增长22.3%。我们聚焦提质增效,市场活力持续激发!全市统筹整合各类科技专项资金4.74亿元,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积极兑现涉企政策,通过惠企利民综合服务平台累计兑付政策资金3.88亿元。累计发放消费券32期、68.5万余张,共1648万元,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向772户企业发放担保贷款3.83亿元,优化财政金融服务。 统筹各项专项资金 大力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聚焦创新发展, 改革力度不断加大!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全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成包头市项目枢纽综合服务平台,被自治区高度认可并复用,建设了自治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平台功能,累计交易资产4.62亿元,盘活调剂资产2.1亿元。推动正信集团实现营收和利润创历史新高。 平台作用持续发挥 累计交资产额持续攀升 我们聚焦党建引领, 工作水平稳步提升!2023年,包头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首要位置紧抓不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新增最强党支部4个,所属支部全部建成最强党支部;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节约资金统筹用于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民生好事实事实施。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 基层党组织不断建强 新故相推舒画卷,丹青妙手向翠峰。2024年,包头市财政局将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聚焦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和打造“世界绿色硅都”,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增强财力保障、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风险防范,助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立高山之巅 方见大河奔流 于群峰之上 更觉长风浩荡 我们昂首阔步 砥砺前行 2024 我们赓续荣光 向“新”而行
包头市财政局:数字经济与财政创新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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