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山西省保障农民工 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紧压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该考核办法适用于对各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省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具体组织落实,每年开展一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考核评定将由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机构予以通报表扬,或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情况一般则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