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注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每日一税,每日一睡,让你漂亮一点点;每日一税,让你成长一点点;学每日一税,你不想睡。政策速递,背景资料:湖南德施普管理有限公司与客户2019年4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项目跨期比较长,现在才回款,当时合同签订的税率已发生了调整。公司财务小莞咨询中注审会计师事务所胖胖老师:能否按原税率开具发票?开具原税率发票有何要求?胖胖老师回复如下:结论:符合下述要求,可以按原税率开具:根据合同和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纳税义务已发生但尚未开票,那么纳税义务发生当月的增值税按“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注意:“4月1日起”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凡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前的,一律适用原来16%、10%税率纳税,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则适用调整后的13%、9%的新税率纳税,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