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公 告 一、涉及事项 (一)劳务派遣经营变更许可:采用书面承诺方式替代出具因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有效证明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 (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许可:采用书面承诺方式替代资产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证明及适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的证明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 (三)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非经营性)设立许可:采用书面承诺方式替代资产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证明材料及拟证明的事实。 二、材料下载 按不同事项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劳务派遣经营变更告知承诺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资产证明和场地证明告知承诺书》、《中外合作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立资产证明和场地证明告知承诺书》等材料。 三、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二)申请单位或个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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