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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内容详解,房产所有权人享有与物业服务合同、调理会议、制定管理规约、参加会议、选举委员会委员和监督工作等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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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物业服务权利
房产所有权人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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