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 伪造事故现场 涉嫌保险欺诈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5日0时25分,驾驶员黄XX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其驾驶的鄂 AAXXXX 在湖北省仙桃市沙嘴街道撞树。经查被保险人何XX于保险公司投保了商业险,保险期间为2022-11-24至2023-11-24,该案预估损失约十万元。经保险公司深入调查,最终被保险人签署放弃索赔书。 案例分析 查勘员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通过现场查勘发现碰撞痕迹存疑,通过调取路口监控发现三者车在事故前左前大灯已经受损,且被保险人和三者车主实为父子关系,双方通过伪造、摆放现场达到骗保目的,其行为已涉及欺诈犯罪。 政策解读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承租、使用、管理、运输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以及本车上财产的损;”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作品制作:易企秀(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服务,丰富模板助力快速制作H5作品,有效传达风险提示及案例分析,提升用户对保险欺诈的认识。
以案说险 | 伪造事故现场 涉嫌保险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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