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酒驾—向酒驾醉驾说“不”】 【示警案例】2022年第5期 警示案例一 防城港市港口区渔洲坪街道党工委书记周某成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6月4日21时左右,周某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1年9月,周某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防城港市纪检监察网 警示案例二 防城港市上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级主任科员黄某强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1年9月27日晚,黄某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酒后驾驶。交警部门依法给予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1年12月,黄某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警示案例三 上思县平福乡中心小学教师阮某军酒后驾车问题。 2021年5月13日晚,阮某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