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提醒全体理赔人员:严格遵守二十条禁令,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一、严禁伪造、编造虚假事故、虚假理赔单证。
二、严禁违规通融赔付或者扩大赔款金额。
三、严禁虚增、虚列、虚报理赔费用。
四、严禁对骗赔行为纵容、默许、提供便利。
五、严禁擅自截留赔款或者将赔款挪作他用。
六、严禁伪造或者使用伪造的公文、证件、印章。
七、严禁违规外授理赔权限。
八、严禁不同人员间工号串用。
九、严禁违规向非公司推荐修理厂送修车辆。
十、严禁在理赔第三方资源采购、委托、遴选中操纵、串通、泄密。
十一、严禁插手、过问、干预理赔案件事项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二、严禁违规收受、索取利害关系人财物。
十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与第三方合作机构、人员发生财物往来或者兜售物品、商品。
十四、严禁接受有碍公正理赔的宴请或者其他服务。
十五、严禁本人及近亲属从事、参与与理赔有利益关联的经营活动。
十六、严禁处理本人及近亲属的赔案。
十七、严禁未经客户本人授权对外使用或泄露客户信息。
十八、严禁吸毒、酒驾、赌博。
十九、严禁理赔服务用车公车私用。
二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理赔人员必须时刻谨记这二十条禁令,廉洁自律,保持警钟长鸣,为客户提供公正、高效的理赔服务!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理赔人员廉洁自律二十条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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