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一 章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学 2023年12月29日 第七条 ◎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纪委宣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纪委宣 警告 严重警告 撤销党内职务 留党察看 开除党籍 第九条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纪委宣 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纪委宣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的纪律处分,应当当场告知被处分人,并当场书面告知其详单。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 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纪委宣 本条例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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