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企秀为您呈现的2019年《财税答疑》第十一期内容,包含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方式的相关解答。问:哪些税务文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的公告》,具体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等文书暂不适用电子送达。此外,还解答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易企秀(eqxiu.com)提供在线设计服务,拥有丰富模板,快速制作H5作品,助力企业高效传达信息。
2019年中财讯《财税答疑》周刊第11期
以上内容是编辑推荐,准确信息见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