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知识小课堂 第五十八课工会相关规定的依据(七) 工会相关规定依据 文件依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地税代收工会筹备金管理使用的意见》(晋工发[2011]15号) 2021.05.14 一、为了促进建会,各市对未建会的企业继续征收2%的工会筹备金。筹备金在地税征收半年之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按规定返还企业工会的50%工会筹备金。 文件依据:《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滞纳金问题的通知》(晋工发[2018]1号) 2021.05.14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及其他社会组织,不按期缴纳工会经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欠缴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文件依据:《山西省总工会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税部门代征工会经费相关问题的通知》(晋工发[2017]39号) 2021.05.14 三、大型企业集团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具备法人资格条件的,应向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