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在2023年度,福建江夏学院法学院对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五四”表彰。其中,2023级民商法务团支部、2023级行政法务团支部和2022级知识产权法务团支部荣获法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法学院阳光心理协会和多位社团成员也获得了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成员的称号。此外,陈金、刘永佳等多名学生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陈金、刘永佳等多名学生在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共青团干部。同时,陈玲玲、周成伟等多名学生也因其优秀的共青团员表现而受到表彰。这些荣誉的获得体现了法学院学生们在学术研究、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优异成绩和对共青团工作的积极参与。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各类活动中去,为法学院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