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分行内控合规部 宁夏分行“一周一案例”第三十二期 案 例 概 述 << 2013年1月S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与某分行签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信用卡购车专项分期业务。 2013年2月至2015年上半年,S公司法定代表人龙某以牟利为目的,安排其公司员工伪造首付款收据、汽车购销合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注册登记抵押登记证书等虚假资料向某支行骗取贷款。贷款发放后,便通过S公司POS机将客户车贷资金全部刷入该公司账户,之后扣除购车费用、银行利息和手续费等将余下的资金转给客户。S公司通过以上方式共为客户办理“高贷”(指高于购车价贷款)及“虚贷”(指不购车贷 loan )业务383笔,骗取贷款2.24亿元,非法获利共600余万元。截止案发,S公司骗取的2.24亿元贷款中有近半数未归还,其中绝大多数为逾期未还。 行为特征 << 1. 业绩发展观扭曲 利益驱动无视风险:
宁夏分行一周一案例第三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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