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佳木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退役军人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服务。下面是具体的政策内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2、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税费扣减: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4、为安置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此外,还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政策、创业场地扶持政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创业咨询服务、开业指导服务以及拥军贷款服务等。
为了方便退役军人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了解和享受这些优惠政策,佳木斯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了创业服务站,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服务。同时,退役军人主题无界卡金卡和“拥军贷”贷款服务也为退役军人提供了方便和便利。
如果您对以上政策和服务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454-8818181。
咨询地址:佳木斯市政务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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