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保险欺诈,净化理赔队伍 雷霆行动 行动背景及目的 外部欺诈形势严峻,欺诈行为呈现团伙化、专业化趋势,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净化理赔队伍,遏制舞弊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理赔环境。监督举报范围 1. 利用职权索、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的。2. 与投保人、被保人、鉴定机构、公估机构、供应商、修理厂等恶意串通,参与、制造虚假赔案、伪造编造证明材料,骗取保险赔款的。3.  明知案件存在虚假、违约情况,放任不查、隐瞒不报来牟利的。 监督举报范围 4. 处理赔案时故意扩大赔付,或授意、默许他人提高定损标准来牟利的。5. 收受客户、伤者、“黄牛”、修理机构、配件外修单位、残值拍卖单位等第三方的财物、宴请、礼金、礼品、红包,或参加其安排的娱乐活动的。6. 擅自处理定损车辆损余物资,通过侵占、挪用、私自变卖、低价回购等方式牟取不当利益。 监督举报范围 7.  处理赔案时将伤者、车辆信息出卖给“黄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