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女童被狗咬伤事件。据公安机关通报,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幸运的是,经过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目前生命体征平稳。女童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但也有一些难以驯化的品种存在着饲养危险。在这种情况下,饲养者明知存在饲养危险却不对其进行管束,导致伤人事件,饲养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饲养者在携带犬外出时一定要对犬进行拘束措施,以防止意外发生。
在此事件中,咬伤女童的黑色罗威纳犬的主人唐某已被崇州警方依法刑拘。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狗咬人后,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侵权责任,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养犬爱好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确保犬只的安全,避免给他人造成伤害。同时,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养犬管理的监管力度,确保
成都女童被狗咬伤,主人被依法刑拘
以上内容是编辑推荐,准确信息见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