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信访工作条例,您应该知道的几个亮点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为加强信访工作,新信访工作条例中有几个新亮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亮点一: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

新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开展多项活动,如走访慰问、追忆红色历史主题党日活动、红歌比赛文艺汇演活动、读书交流活动、分享会、服务百姓健康行动等,以关心群众疾苦、开展群众工作为出发点,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

亮点二:信访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信访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并载明其姓名、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如实记录。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亮点三:多人走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涉及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政法部门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亮点四:信访人不得有六项行为

新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人不得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不得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不得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亮点五:信访人可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信访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规依法有序推进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及时将信访事项录入信访信息系统,使网上信访、来信来访、来电在网上流转,方便信访人查询、评价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亮点六:信访人建议意见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要奖励

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