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向全体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春节的提醒。节日之际,我们要遵守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集团公司“十个严禁”,严格自律,抵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旅游、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及电子红包。

三、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四、严禁酒驾醉驾。

五、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租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六、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种形式的博彩赌博活动。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餐饮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八、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让我们共同坚守廉洁底线,时刻牢记纪律,处处严格自律,过一个幸福、祥和、节俭、平安的“春节”!

监督举报可以向公司设置的举报箱或来信来访地址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