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

根据《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章程》和《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分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第二届老年护理分会已到期,需要进行换届改选。

我们诚邀各位热心人士加入老年护理分会,为老年护理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为此,协会现征集第三届老年护理分会委员(会员)。

一、会员权利:

1. 享有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免费或优惠参加协会及分会举办的会议活动;
3. 获得协会及分会服务的优先权;
4. 享有协会及分会其他会员服务。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分会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及分会管理办法,执行协会及分会的决议;
2. 维护协会及分会的合法权益及声誉;
3. 完成协会及分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 按协会规定缴纳会费;
5. 向协会及分会提供反映老年护理机构发展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和有关建议。

请您填写推荐表,并邮寄至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805室,何盈莹,联系电话:62470920,邮编:20004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日期: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