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公司纪委提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十八条”禁令,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并接受监督。 温馨提醒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3.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4.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5.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6.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温馨提醒 7.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8.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9.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10.严禁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1.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
春节廉政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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