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汇聚保险力量,共创美好生活。
案例:出租车司机S先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投保半年后被诊断出肠癌。保险公司调查发现,S先生投保前开始出现血便,但宋先生在填写健康告知时认为自己可以天天出车,未感到明显不适。保险公司认为未如实告知,有权解除合同,而S先生则因不实告知事项影响理赔。
保险法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但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有权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风险提示:消费者应客观填写健康状况问卷等,如因健康状况告知不准确,影响合同效力和理赔,应及时查询就诊记录、诊断报告等相关诊疗资料。
汇聚保险力量,共创美好生活。在保险消费中,如实告知是法定义务,保险公司应尊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消费者的隐私。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呼吁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一起,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共创美好生活。
以案说险:如实告知 理赔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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