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财险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第三期 精简文件简报 【中华财险党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 (第三期 精简文件简报) 财险公司纪委宣2022.07 1、凡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己作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2、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主要内容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提高办文效率 严格文稿发表和信息披露管理 减少各类文件简报 集团公司领导同志批示事项阶段性进展情况,应与上级部门充分沟通后,按要求以适当形式报送。 公司负责同志讲话一般以公司通报形式印发。 配套类文件或分工方案原则上并入正文或作为附件一并印发。 未经批准,公司部门不得向下级单位发布指令性公文。 各单位报送公司的简报只保留1种。简报实行部门实名管理,未经公司党委批准不得新增简报。 提高文件简报质量 上报上级党委及上级主管、监管部门的报告一般不超过3000字(年度类报告不超过4500字),请示一般不超过20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