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九章 金融支持政策 2022年2月8日 二十六、实施贷款贴息支持。对新引进农业产业化、中药材精深加工、先进制造业、高科技类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年综合税收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企业实际贷款额以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财政贴息,单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为三年。 二十七、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沪深港北美等交易所及科创板发行股票成功上市的企业,除享受省、市奖励政策外,县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在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