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1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这项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金融机构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其中,强调了金融消费者八项权利: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和信息安全权。这意味着金融消费者在使用银行服务时有更明确的权益保护。同时,指导意见也提供了金融消费者投诉的渠道,包括来访、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让消费者能够更容易地向监管部门报告问题或提出需求。3.15活动期间,深圳分行及各支行积极开展宣传活动,深得客户及周边群众好评,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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