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八五”普法开展以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国家普法政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省高院将普法工作与“公正与效率”紧密结合,创新方式方法,为全省法院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首先,省高院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办法,将普法工作纳入法院工作整体布局,确保普法工作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同时,省高院与省政府共同研究出台了《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与省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法检联席会议机制的意见》,与省教育厅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其次,省高院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如法院开放日活动、法律“七进”活动等,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此外,省高院还通过制作系列普法“三微”作品,以生动的故事讲述老百姓身边的法律知识,使普法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最后,省高院积极参与海南省“护苗”专项行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总之,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制定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助力自贸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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