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养犬是维护社会和谐、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方式。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养犬的倡议。

一、遵守法规,依法养犬。养犬人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按照《郴州市城区养犬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禁止违规养犬,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不遗弃、虐待犬只。

二、加强管理,安全养犬。养犬人应当携犬外出,并为犬只束犬链(绳),长度不得超过1.5米,由成年人牵领,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不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

三、爱护环境,卫生养犬。养犬人应当爱护环境,携犬外出时,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即时清理。按照犬类防疫的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和其他疫苗并进行健康检查。

四、尊重他人,文明养犬。养犬人应当尊重其他人的感受,不得危害公共利益,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文明养犬,共创和谐家园。争做文明养犬人,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少一份侥幸,多一份责任,共建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

宜章县文明办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