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一批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新规将开始实施。其中,《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否则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另外,《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也将于12月1日施行,取消有关法规、规章和工作流程要求的一些证明材料,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同时,《牙膏监督管理办法》也实施了,规定牙膏应当标注和禁止标注的内容,并实行备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