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强调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这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我们要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巩固和发展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其次,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最后,我们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总的来说,我们要加强人民当家做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并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以确保人民的民主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