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问题导向,主动担当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是我们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重要保证。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信访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和任务的需要,全面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全面提升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水平,更好担负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
《信访工作条例》的出台旨在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群团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开展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信访工作原则包括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源头治理化解矛盾。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协调、信访部门推动、各方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同时要强化政治引领,确立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信访工作方针政策,研究部署信访工作中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社会和谐稳定、群众权益保障的重大改革措施;领导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信访工作的职责包括受理、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解决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综合反映信访信息,分析研判信访形势,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参考;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单位和下级的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承担本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有关机关、单位应当依规依法处理。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信访事项的受理要求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违法行为。同时,信访人也享有合法权益,不得被侵害。
信访工作的会议学习和活动总结,旨在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要紧盯难点、依法依规、落实责任解决群众诉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进一步完善信访考核机制,以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把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细,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信访工作条例》宣贯
以上内容是编辑推荐,准确信息见下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