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高新区人才、科技政策20条湘潭高新区人才、科技政策20条人才类政策9条 2、住房政策。对企业引进的,在湘潭市无房并在辖区内租房的六大层次人才,从第一层次到第六层次分别给予1000、800、600、500、400、300元/月的租房补贴。 对所在企业年缴税额200万元以上的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在辖区购置房屋时分别最高给予200㎡、150㎡、100㎡、8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1、引进政策。对在园区设立院士工作站并进行成果转化的院士给予连续五年、每年2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对来区转化科技成果和创新创业的院士及其团队,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专家学者及团队,分别给予连续三年、每年不超过3000㎡、1000㎡的生产场地租金全免支持。 对携带科技成果来区创办科技型企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最高给予100㎡办公场地或500㎡厂房租金第一年全额减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