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交巡查员招聘:

工作职责:参与全市公共交通安全的防恐、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易燃易爆违禁品上车等相关工作。

工作地点:全市重点公交站台,重要公交线路车厢。

报名时间:报名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自愿从事安全巡查员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四)公交巡查员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五)男,五官端正,无纹身; 身高170CM以上。

薪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300元—53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期满工资每月平均为:5200元—6200元/月(含五险一金);工作满一年有工龄工资;每月有绩效考核;配发公交卡、工作手机;定期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水平。

报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强;

(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四)公交巡查员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

(五)男,五官端正,无纹身; 身高170CM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曾犯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曾被开除党籍、团籍或者留党察看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八)其他不适合从事巡查员工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