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常德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附一寸彩色相片)、《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住院记录及病案资料》、《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一、《常德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附一寸彩色相片);
二、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住院记录及病案资料;
四、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等。

对于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以及拒绝治疗的工伤职工,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