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强化业务品质管理,特制定《个险渠道自保件及互保件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旨在促进自保件、互保件续期按时缴费,优化公司继续率,推动业务价值的可持续增长。本办法适用于客经渠道、中心城市发展渠道的存量和新增期缴自保件、互保件及个险渠道各层级业务人员。其中,自保件是指保单销售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之一为签单人员的保单;互保件则是指保单销售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三者之一为公司个险渠道业务人员的保单。如自保件在第二个保单年度发生退保、失效情况,公司将追缴相关佣金及津贴。本介绍由易企秀(eqxiu.com)提供的在线设计平台制作,利用丰富模板可快速完成此类H5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