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分行关于对未按时对账账户实施管控的通知,作品内容为有关对未按时对账账户实施管控的通知,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人民银行《企业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银行应当建立企业财务核对机制,对账频率应不低于每季度一次。企业超过对账时间未反馈或者核对结果不一致的,银行应当查明原因,并有权采取措施适当控制账户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