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

在银行购买金融产品时,金融消费者需要了解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充分告知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夸大产品收益、隐藏产品风险等欺诈行为。

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金融机构不得存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或搭售其他产品和服务。

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不得在格式合同中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排除其合法权利。

保障金融消费者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

保障金融消费者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

保障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因金融消费者的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坚持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切实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