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ekly tips 21 运营条线重要事项报告管理办法要点提示 新下发的运营条线重要事项报告调整内容 1. 调整“重大运营事项”范围 增加外包业务、监管处罚及分行特色业务等导致重大事项的报告要求;增加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运营中断的事项报告要求;将私售飞单、非法集资等外部欺诈事项调整为一级重大运营事项;将“由会计人员、大堂经理人员堵截电信诈骗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10万元(含)的事项”修改为“因运营机构未能尽职履责,发生电信诈骗金额超过等值人民币10万元(含)的事项”。 新下发的运营条线重要事项报告调整内容 2. 调整“运营风险事项”范围 明确“违规办理账户冻结及扣划业务”及“违规使用内部账户为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属于运营风险事项报告内容;将“涉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事项或其他覆盖面广、涉及人员多的群体性违法犯罪事项”纳入风险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