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国务院决定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反映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为准确确定凤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和种类,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2024年1月1日正式普查登记前,需要对各类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在此,我向您们告知凤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单位清查工作将于2023年8月开始。届时将有佩戴《普查员证》或《普查指导员证》的普查人员到贵处采集清查表信息。请您提前准备好《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并为正式普查登记做好统计台账、相关财务报表等资料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请您积极配合普查员的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对拒绝或者妨碍普查机构、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或虚报、瞒报、漏报清查资料的普查对象,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将被依法认定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

本次经济普查的目标是全面调查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活动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内容涵盖了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为了更好地开展本次经济普查,普查机构将采用新的普查方案和新的方法。请您们积极配合,按时填写普查表格,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我们期待您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本次经济普查的任务。

凤台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