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公布了《关于公布莱芜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迫切需要。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科学编制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具有重要意义。
莱芜区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主要包括两个事项:一是莱芜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由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承办;二是莱芜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由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负责承办。这些决策事项将实现“可视化”管理,从源头上确保决策事项能够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得到有效监督。
为确保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决策机关在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规定。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济南市莱芜区司法局作为解读机构,具体联系人为宋贵杰,联系方式为0531-76120900。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