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条件及范围
本次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在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或已签署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1. 为首套住房贷款;2. 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已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贷款。
二、贷款类型排除
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适用于公积金贷款、组合贷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及个人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贷款。
三、利率调整水平
调整后房贷利率水平不低于该笔贷款发放时房屋所在城市同期限(按原贷款合同期限)的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调整下限分为两个时间段:1. 2022年5月14日(含)前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0BP;2. 2022年5月15日(含)后发放的贷款,一般情况下调整为LPR-20BP。如您的贷款所在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水平,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
四、利率调整方式
本次调整适用的LPR值为2022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4.3%)或2023年6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4
杭州分行计划财会部关于2023年9月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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