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摘要)第三章 免除反担保高校毕业生贷款条件及程序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毕业生,在我市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的高校毕业生免除反担保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贷款利率最高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第三章 免除反担保高校毕业生贷款条件及程序1. 有与创业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的;  2. 已入驻各级孵化基地(孵化器),并由园区出具担保文件的;  3. 有大、中型企业或连锁企业出具担保文件的;  4. 有动漫、软件设计等行业从业资格的,且申请贷款项目有市级相关部门批文的;  5. 在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且项目获得资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