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供电段党委提醒党员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要严格遵守“十个严禁”,过一个廉洁文明的节日。
1. 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
2. 严禁巧立名目违规发放节日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3. 严禁以过节、答谢为名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
4. 严禁违规用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和参加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 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脱岗、组织参与节日聚餐。
6. 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7.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及其它各种物质性馈赠。
8. 严禁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及封建迷信活动。
9. 严禁在任何场所公开发布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不当言论。
10. 严禁借节日之机说情打招呼、谋取个人职务上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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