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廊坊中心支公司合规部宣 学法用法护小家 防非处非靠大家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于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的定义 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与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集资的法律责任 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置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 对非法集资人: 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